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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三学期(通识选修课)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编辑:11111 发布时间:2013-12-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庆师院发【2013】29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13年12月4日(早八点)~12月31日开展2013-2014第一学期、第三学期(通识选修课)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由于通识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安排在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教务管理系统不允许两个学期的课程同时评教,所以本学期学生评教要分两个时间段进行,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两次评教。具体评教时间如下:

    (1)通识选修课评教时间:2013年12月4日~12月13日(早九点);

    (2)第一学期评教时间:2013年12月13日(晚五点)~12月31日。

    2.评教范围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三学期所有任课的教师及所授全部课程。

    3.参与评教的学生

    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4.学生评教操作步骤

    (1)学生可在学校规定期间内利用连接到校园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进行评教。在网页地址栏中输入http://10.61.10.10/jiaowu/,进入大庆师范学院网络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功能列表中的“进入系统”就可进入数字校园平台。

    (2)选择类别“学生”,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到评教页面,进入后,点击任课教师姓名和课程,依次对本学期的每一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评价项目分4大项共10小项,逐个点击每一小项后的“评估等级与分数”,点击其中你认为合适的分数就完成该项目的评估,10条项目都完成后,输入100字以内的文字,对教师教学的主要优缺点进行评价,或提出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点击“提交结果”就完成了对该教师该门课程的评估。再点击下一位任课教师展开评估,依此类推。

    (4)在评教时间范围内,学生可以对已经评估的教师评估等级进行修改。

    5.组织实施

    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学评价中心负责组织, 教务处和信息中心协助配合,各学院具体实施。

    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具体落实学生评教工作。

    6.评教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学生评教是尊重学生合法权益和鼓励学生参加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全体学生要树立正确的评价观,以高度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科学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通过学生评教促进教师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全体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工作,评教前要召开动员会,向学生讲清网上评教的目的、意义,介绍评教内容和评教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3)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全程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网上评教工作,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完成网上评教,确保学生全员参加评教。

    教学评价中心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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